書法是我國富有彈性的獨特書寫工具毛筆寫的方式方法,并依據我國漢字造型的特點,通過藝術構思,調動藝術手法而形成的。從形式上說,書法以神采為上,形質次之。也可以說是智測無涯,法固不定,具以風神氣者為居上,奸于功用者居下,其中之奧妙,也就是古人所說的:玄妙之意,出于物類之表,幽深之理,伏于書冥之間。由是觀之,書法藝術可以說是無聲之間,無形之相。 書法藝術有其自身的規律,如講究執筆,運腕、用筆、使墨、結構、章法(分布)、氣韻等等。其藝術形式往往是通過藝術來表達思想感情,理想,亦即可謂筆情墨趣。當然書法雖然含有抒寫情懷的某些因素,但必須依托一定的對象--漢字;如離了漢字的基本結構和點線的本質而進行抽象的文學那樣敘述故事,描寫內心感情,卻和音樂中器樂較為相近。器樂以旋律、和事。這就明確地告訴我們書法藝術盡管書體各異,但其造型的共性都是以點、線條構成單個的表
[詳細...]